首某于11月13號應邀上門將李女士的電腦帶走并同意更換。其間李女士給首某打過多次電話詢問電腦的事情,但首某總是說:“明天給你送過來”,今天李女士再次打電話首某確沒有接聽,又沒得人知道他的落腳點,所以李女士懷疑被騙便報警尋求幫助。
民警在了解清楚情況以后,通過李女士提供的支付寶交易記錄查詢得知,首某給他提供的個人信息都是真實的。民警告訴李女士,首某現在的行為還不能夠確定是詐騙,之前已經達成了交易,現在只是更換電腦的過程中,沒接電話有可能是其它情況所致。李女士也覺得自己可能是多慮了,因為她的同事也是從首某處購得電腦,現在都沒發現問題,便提出自己再與其聯系,如果確實聯系不上再到公安機關報案。民警提醒李女士,要將聊天記錄、轉賬記錄、通話記錄都保存好,如果接下來確定了首某的行為涉嫌詐騙,便于為立案提供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