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社會保險事務中心: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。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人每年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、600元、700元、800元、9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、4000元13個檔次。參保人在一個年度內自主選擇繳費檔次,一次性繳納,多繳多得。今后依據國家、省、市相關政策和城鄉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。待遇領取時間與是否獨生子女父母無關,符合退休條件即可辦理退休并領取待遇。但居民養老保險無獨生子女增發項目。